
各区卫生健康委、总工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市职工疗休养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进一步普及职业健康知识,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2〕423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第三届职业健康作品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天津组委会: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天津市总工会。
天津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天津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二、作品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为宗旨,紧密围绕“提升职业健康素养保护职业人群健康”主题,突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以及工作场所新冠感染疫情常态化防控等主题元素,以贴近实际、贴近工作场所、贴近劳动者健康需求的图文、视频作品等为载体传播职业健康知识,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展现新时代劳动者健康形象和良好风貌。
三、征集作品类别
(一)图文类。包括科普文章、手册折页、海报、摄影作品、诗歌、故事、漫画及实物宣传材料等。科普文章需以文字形式报送,不超过2000字,并附刊载页面图片或者刊载网址链接;手册折页、海报等需报送JPG或PDF格式文件,要求图文搭配得当,清晰准确。图文类作品不包括PPT格式及PPT格式转化内容,不包括图书。
(二)视频类。包括微电影、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等。作品应为1080P高清制式的MP4格式文件,要求画面优质,声音清晰,字幕、配乐得当,总时长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三)网络账号类。卫生健康和工会系统各单位、职业病防治机构及企业建立的职业健康宣传短视频账号、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旨在提供职业健康资讯、政策解读、健康知识等信息。不含个人账号,同一主体不同短视频平台账号请勿重复报送。作品需报送名称及二维码,网站需报送具体网址,并概括介绍其运维情况、亮点成绩、所获荣誉,文字500字以内。
四、征集评选过程
(一)组织动员。各区卫生健康行政委和区总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动员辖区内职业病防治机构、疾控中心、地方工会、行业协会、媒体、企业和高校积极参与征集活动。各区卫生健康委至少组织报送2件作品,各区总工会至少组织报送1件作品,其他有关单位不限作品个数。
(二)作品提交。参选者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按在线报名流程(见附件1)上传作品并提交《作品报名表》(见附件2)。
(三)市级审核。市卫生健康委和市总工会组织对已提交的作品进行市级审核,并分别于2023年7月31日前,按在线审核流程(见附件3)完成审核结果提交并向国家活动组委会推荐通过审核的参选作品。
(四)市级评选。天津组委会组织专家在通过审核的作品中进行优秀作品评选。按照作品类别,分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5个。
(五)形式审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作品主题、形式和体裁格式等要求,于2023年8月31日前组织完成对各省份推荐的参选作品的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作品将在健康中国平台进行展示,并进行网络投票。
(六)专家评审。通过形式审查的参选作品,由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入围作品名单,于2023年10月31日前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遴选出最终获奖作品名单。
五、结果公布
(一)市级评选结果公布。评选结果由天津组委会发布,获奖作品将在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市总工会官网、“天津职业健康”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示。各区卫生健康委和总工会要通过本地主要媒体、新媒体等平台,积极传播展示获奖作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与支持职业健康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国家级评选结果公布。评选结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获奖作品将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中华全国总工会官网、中国疾控中心官网、健康报、工人日报、劳动保护杂志、健康中国APP等平台进行展示和传播。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第三届传播作品征集活动,认真组织动员,保证作品报送数量和质量。
(二)参选者需按照活动规定的时间提交作品,图文类、视频类作品创作时间应在2021年1月1日之后。网络账号类作品创办时间应在2022年1月之前(即正常运行1年以上),评选依据为近2年内网络账号运营情况。
(三)各单位要对报送作品的专业性、原创性和科学性进行严格把关,报送作品数量不设上限。作品报名时,需承诺有完全制作版权、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如有违反,由作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应优先推荐原创首发作品,不得重复报送往届参赛作品。
(四)活动组委会享有对参选作品的无偿使用权,有权对作品进行审核,对作品格式和内容提出调整和修改,并用于本次活动的相关宣传展示。
联 系 人: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 李艳
联系电话:23337618
联 系 人:市总工会社会权益保障部 孙玺
联系电话:84236358
联 系 人: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方园
联系电话:18622257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