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天津市治未病技术推广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津卫中〔2022〕125号)、《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天津市中医康复适宜技术推广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津卫中〔2022〕173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天津市中医护理服务适宜技术推广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津卫中〔2022〕124号)通知要求,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报送的中医治未病、中医康复和中医护理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进行了遴选。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中医治未病、中医康复、中医护理服务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名单。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遴选确认中医治未病适宜技术推广项目10个,名单详见附件1。遴选确认中医康复适宜技术推广项目10个,名单详见附件2。遴选确认中医护理服务适宜技术推广项目10个,名单详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