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按照卫生部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市卫生局结合我市实际,启动了为期五个月(6-10月)的集中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针对无证行医危害程度和2012年打击非法行医重点工作安排,市卫生监督所召开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落实工作任务,在传统打击无证行医工作的基础上,确定了三项工作重点:一是严厉打击辖区内反复存在的无证行医“黑诊所”;二是严厉打击经静脉输注治疗等严重危害就诊人生命安全的无证行医行为;三是深入打击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会议要求,各区县要结合今年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安排,大力开展打击无证行医社会宣传,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行医行为,发挥卫生监督协管与非法行医监测哨点的前哨作用,扩大案源;依法严厉查处无证行医人,积极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运行无证行医查处效果回访复查工作机制,落实打击效果,全面立体开展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无证行医行为,巩固成果,进一步净化我市医疗服务市场。
专项行动期间,各区县集中执法行动达115次,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20次;共出动监督员324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73车次。期间,全市共取缔无证行医319户次,行政处罚147户次,罚款422200元人民币,没收器械1053件,没收药品297箱83支,没收违法所得8734元人民币。对于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9起,均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已立案8起,其中1起已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案件移送药监部门2起。
此次行动中,采取了多项措施,提高工作效果:坚持集中执法行动与查处效果回访复查相结合,落实查处效果;坚持查处无证行医与监督执法宣传宣教相结合,提高法制意识;坚持打击无证行医与公共场所监督检查相结合,优化执法资源;坚持协作机制建设与涉嫌犯罪个案移送相结合,促进部门协作;坚持打击无证行医与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相结合,落实打建并举原则。
通过全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共同努力,五个月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无证行医行为,进一步净化医疗服务市场,取得了良好成效。无证行医行为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特点,全市各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将继续探索完善长效机制,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积极推进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加强监督网底建设;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效果;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衔接配合,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进一步加强与药监、工商、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在综合治理无证行医上下功夫。(卫生执法监督处)
责任编辑:李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