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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基本常识

发布日期: 2014-05-04 11:51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一年四季都可发生,常见于4~8月份。手足口病多发生于5岁以下的婴幼儿,托幼机构中容易发生聚集发病的情况。
临床表现:
1. 发病初期可出现类似感冒的症状,如发热、咳嗽、流涕、恶心、呕吐等,发热情况可持续4-5天。
2. 口腔粘膜疹出现比较早,起初为粟米样斑丘疹或水疱,周围有红晕,一般无疼痛及痒感,痊愈后不留痕迹。
3. 手、足等远端部位出现或平或凸的斑丘疹或疱疹。皮疹不痒,斑丘疹在5天左右由红变暗,然后减退。
4. 口腔内会有疼痛的溃疡,导致吞咽困难,食欲减退。
5.在少数情况下,此病能引发病毒性脑膜炎、脑炎、肺水肿、心肌炎等,个别重症患儿病情进展快,可导致死亡。
传播途径:
1. 饮用或食入被病毒污染的水、食物等可造成传播。
2. 通过呼吸道飞沫传播。
3. 通过接触被病毒污染的手、毛巾、手绢、牙杯、玩具、食具、奶具以及床上用品、内衣等亦可引起传播。
预防方法
1.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尤其是手部卫生,饭前便后或外出玩耍回家后用肥皂和流动的水洗净双手;打喷嚏或咳嗽时要适当用纸巾掩口鼻,并应及时洗手;纠正儿童吸吮手指、啃咬玩具的坏习惯。
2. 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多开窗通风、勤晒衣被。
3. 儿童的奶具、玩具要经常清洗、煮沸消毒。
4. 高发期尽量少带孩子去拥挤的公众场所,避免接触患病儿童。
温馨提示:
1.手足口病不是婴幼儿“专属”的传染病,中小学生和成人也可患手足口病。
2.很多成年人感染手足口病病毒后往往是隐性的,自身不发病,却成为传染源,因此成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也尤为重要。
3.如果孩子症状较轻,建议在家休息治疗,可以减少医院内的交叉感染,如果高热不退及时就医诊治,告知大夫您孩子所在幼儿园或学校,便于疾控部门及早发现集中发病,采取措施;患病儿童应隔离2周后才能返校,避免传染他人。
4. 托幼机构、学校等单位做好晨、午检,发现疑似病人应及时隔离治疗,上报疾控机构,必要时停课。
5. 75%酒精不能将病毒杀死,但碘酒、紫外线、干燥和漂白粉都能将其杀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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