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科普文章】专家“健”谈——结核病的诊断和治疗

发布日期: 2024-09-12 08:5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传染性疾病,古时被称为“痨病”。其中肺结核最为常见,为国家管控的乙类传染病,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传播。那么我们怎么知道自己有没有患结核病呢?确诊了结核病需要怎么治疗?结核病人自身需要注意些什么?接触了结核病人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呢?

结核病如何诊断?去哪诊断?

结核杆菌可累及人体除指甲、毛发、牙齿以外的各个脏器,结核病按感染部位可分为多种,其中以肺结核最为常见,包括发生在肺、支气管和胸膜的结核病;发生在肺以外的器官和部位的结核统称为肺外结核。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的诊断包括:1.出现临床可疑症状(咳嗽、咳痰≥2周,痰中带血或咯血、午后低热、盗汗、乏力、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等症状,气管支气管结核患者会出现刺激性咳嗽,结核性胸膜炎患者会有胸闷、胸疼、呼吸困难等症状);2.胸部影像学可见斑片状阴影、空洞形成、孤立结核瘤甚至是粟粒影;3.实验室检查:(1)细菌学检查:痰涂片显微镜检查阳性、痰分枝杆菌培养阳性并经菌种鉴定为结核分枝杆菌复合群;(2)分子生物学检查:痰xpert(结核分枝杆菌核酸检测)阳性;(3)肺组织结核病病理学检查提示为结核病变;(4)免疫学检查:包括结核菌素试验、γ-干扰素释放试验及结核分枝杆菌抗体;(5)支气管镜检查可直接观察气管和支气管病变,也可以抽吸分泌物、刷检及活检;(6)胸腔积液的常规、生化、病原学及病理检查。肺外结核也会出现相应的午后低热、盗汗、乏力、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等全身症状,主要依赖于相应病变组织的病理活检提示结核病变可明确诊断。

我市目前诊断治疗结核病机构主要有天津市结核病控制中心、海河医院及各区县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确诊了结核病后应该怎样治疗?

确诊结核病后,主要是以门诊口服抗结核药物治疗为主。在服药期间应遵从“早期、联合、规律、适量、全程”原则。治疗期间需严密观察并及时处理药物不良反应,根据病情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案。对一些病情复杂的患者,包括合并较重合并症或并发症者、出现较重不良反应需要住院进一步处理者、需要有创操作(如活检、支气管镜)或手术者、合并症诊断不明确需住院继续诊疗者和其他情况需要住院者可采取住院治疗,出院后继续进行门诊治疗。

结核病患者应如何管理?

肺结核患者的管理应遵循“属地化管理”和“就近管理”原则。由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督导服药、日常访视管理。对肺结核疑似患者、疫情报告转诊未到位患者、中断治疗患者进行追踪随访。定点医疗机构会于治疗前进行健康教育,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告知治疗期间注意事项。当患者治疗满疗程后进行结案评估。

与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的人应该怎么办?

因为肺结核为呼吸道传播性疾病,平时与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的人应该在接触肺结核患者时配戴口罩,室内勤开窗通风、有条件可进行紫外线消毒。当肺结核患者确诊肺结核后,与其密切接触者应在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进行接触者检查,其中包括完善胸片、痰检及结核菌素试验初步判定是否有潜伏性结核感染及肺结核。

分享到:

上一篇: 【传染病·科普文章】专家“健”谈——结核病防控知识
下一篇: 【传染病·科普文章】专家“健”谈——当糖尿病人患上结核病,应该怎么办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