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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12-18 00: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七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部门正确领导下,我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管理规定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结合当前我市卫生计生工作形势,及时调整了天津市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完善政务公开相关配套制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年初制定了2014年度全委政务公开要点,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印发了《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做到政策依据、程序规则、工作过程、实施结果四公开。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每季度上报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及各项数据指标。
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及时公开天津市卫生计生委“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决算等相关情况。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的、能够公开的信息均及时、主动地予以公开,或对信息申请人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38件,累计公开政府信息共1066件。信息公开内容的类型为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开总数为338件;本年度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共计3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和形式为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天津市卫生计生委综合信息网、“天津健康”政务微博、各级各类政府热线服务电话。2014年,全年共答复公众电话咨询事项3135件,公众邮件和网上留言1727件,接受公众咨询政府信息公开78件。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所开展的工作和采取的新做法、新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尽快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网上政务信息公开的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以及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监督考核办法,并制文印发全系统各部门。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建立并完善了9项工作制度,即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举报调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监督保障制度、社会评议制度、新闻发布制度、听政论证制度,为实现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夯实工作,提升成效。采取多种措施,保证主动公开高效落实,及时将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卫生事业和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一些列政策措施和执行情况,涉及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卫生区域规划的决策,以及本年度本单位重要工作部署、财政预算信息和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等信息进行公开。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将《2014年部门预算》和《2014年“三公”经费情况》向社会主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共计78件,全部按照规定时限予以答复,未收取任何费用。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遵循严格依法、准确及时、便民服务的原则。确定委办公室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并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方便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或者咨询。全年受理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全部履行了审批程序,并在规定时限内书面答复依申请人。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8件行政复议,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及市政府法制办进行核查,均已维持我委具体行政行为。
2014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被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级行政机关工作考核及日常管理中指出的工作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力度还不够大。
本机关自查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以满足公众需求;二是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制度建设还要加强,特别是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
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够深刻,存在公开形式单调,公开内容不全,避重就轻。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有待进一步完善,未形成长效机制。
针对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委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着重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们将结合深化医改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推动服务机关、效能机关、法治机关、责任机关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创新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办事效率。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建立卫生信息平台,建立健全门户网站管理机制,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新媒体形式的融合,确保在规定的公开时限内及时、主动、规范地发布政府信息,切实保证依时公开。
(三)加强调研和业务培训工作。主动与各单位相关工作机构联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掌握群众需求和关切问题,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现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素质,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
见附件。
七、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http://gk.tj.gov.cn/tjswsjkwyh/gkz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邮编:300070,电话:022-23337669,电子邮箱:tjswsj@126.com)。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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