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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天津市河北区康来门诊部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从事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工作案
程序类别
一般程序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卫中罚〔2021〕001号
行政相对人
天津市河北区康来门诊部
处罚事由
该单位2021年6月10日使用2名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从事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工作
违反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处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1年7月16日
行政处罚结果
罚款3500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