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00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6-11 16: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类别:A


签发领导:王建国


公开属性:

九三学社天津市委员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心理干预与心理重建的提案”的提案,经会同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教委研究答复如下:   

工作开展情况

做好顶层设计,做好政策保障。

市卫生健康委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版)》《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冠肺炎治愈患者心理健康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统一管理、分类干预、综合施治的工作原则。同时建立市级、区级和发热门诊定点医院三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针对不同重点人群提出具体的干预措施,明确要充分发挥疫情下心理援助和社会工作者的作用,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二)积极做好重点人群心理疏导

1.针对新冠肺炎治愈者,依托天津市新冠肺炎治愈患者信息流转通道掌握患者健康信息,由市精神卫生中心做好线上心理测评系统运行管理工作,为治愈患者提供线上心理测评工作,各区组建区级心理疏导服务团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配合下,依据知情同意原对治愈患者实施一对一针对性心理疏导和随访管理。开展心理健康管理和心理疏导工作。

2.针对病逝者家属,从社区角度予以关注,市卫生健康委与多部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市级专家组对我市开展技术指导,确保服务落实到位。同时借助市心理援助热线(88188858)、市心理援助热线疫情专线(88188239)以及各区开设的心理援助热线及网上咨询随时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3.针对一线医务人员,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医务人员心理疏导工作方案》;开通“心护天使”微信公众号,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心理支持及援助,平台内健康自评板块中包含抑郁焦虑等各类量表,市精神卫生中心工作人员会及时回应线上咨询。同时市民政局也动员社区力量,通过讲座、团体辅导、个体咨询、网络平台、心理热线等方式,为一线医务人员及一线社区工作者提供心理疏导,在疫情期间为有需求的一线工作人员提供个案辅导。

4.针对复学学生,市教委将加强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开展心理谈话,及时进行学生心理干预,组织召开专题家长会。深化分类指导,加强家访沟通,完善心理危机预防与预警机制,完善家校联动推进心理健康教育机制。让专兼职心理老师适时介入,有需要时求助专业医疗机构。各高校通过与市精神卫生中心开展的教医结合共建项目,切实做好学校心理健康管理工作。

(三)做好专业队伍建设,加大资源整合力度。

2016年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联合市教委、市妇联和团市委建立了天津市心理危机干预队,吸收了精神科医生、心理治疗师、咨询师以及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不同专业队伍力量,积极开展协作,为不同系统心理层面不同需求的人群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天津市心理危机干预队成立至今,市卫生健康委委托市精神卫生中心共组织7场全市范围内的心理危机干预培训,总计近千人次参加。接下来计划开展队伍建设、协调管理、组织培训、督导调研和演练等工作,持续提升我市心理危机干预队伍能力水平,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心理干预与心理重建。 

市公安局对存在个人极端心理、表现不稳定人员细化走访见面、情绪疏导,开展帮助帮扶、人力管控机制,坚决防止疫情期间风险隐患引发治安案事件。

市民政局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保持志愿者队伍稳定,在做好既有志愿者管理的基础上,持续招募具有专业资质的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确保有一定数量的活跃志愿者;提高专业志愿者服务能力,定期开展培训及督导,对有心理需求人员进行心理疏导、情绪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心理干预与心理重建工作,确保疫情常态化防控长效性心理疏导和干预工作的规范性指导标准和政策的落实,为民众的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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