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候选单位
公 示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创建单位自评、所在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评估推荐和专家审核等程序,共遴选出91家单位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示范单位建设质量,依据创建工作程序,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现对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进行社会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10年12月14日17时前,以信函形式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卫生部医政司实名举报,也可向我市卫生局实名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证据确凿,来信请在封皮上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信邮寄地址:
1、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 天津市卫生局中医处
邮编:300070
2、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邮编:100020
天津市卫生局
201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