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强化 当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的通知》的通知
津新冠防指〔2021〕185号

发布日期: 2021-10-27 11:10
来源: 市防控指挥部

市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专业组、各成员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区防控指挥部:

现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强化当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87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核酸检测布局,做到就近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精准掌握辖区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情况,及时公布辖区内向社会提供核酸采样检测服务机构信息,鼓励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公布,确保所公布信息准确、方便群众查询;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实行网格化设置管理,统筹辖区内核酸检测实验室资源,实现区域内、网格内核酸检测服务全覆盖

二、加强核酸检测服务,做到“快

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各核酸检测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能放松丝毫警惕,紧抓核酸检测管理相关工作。核酸检测机构要结合当前疫情形势,根据每日“愿检尽检”人群数量,适当增加采样服务窗口、仪器设备和相关工作人员;尽可能缩短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时间,力争6小时内出具“愿检尽检”人群核酸检测结果;对外公布的预约电话要确保有人接听,加强接线人员培训,为群众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

三、加强核酸采样服务,做到方便

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三级中医医院(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第三方医学检测机构的核酸检测实验室要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向社会提供24小时核酸采样检测服务。要进一步优化相关服务流程,避免人群长时间排队等候采样。全市所有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应主动对接“健康天津APP,及时为群众提供采样预约、检测结果查询服务。同时,鼓励通过各单位微信公众号、小程序、APP等方式,向群众提供采样预约、等候人数信息发布、检测结果查询等服务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设置采样点,落实“一米线”间隔要求,依规开展采样相关工作;加强日常巡查,现采样等候人群增多时,及时采取疏导措施。

四、加强检测质量管理,做到“精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精准掌握辖区内检测机构底数,了解其运行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严守检测质量和生物安全底线。各核酸检测机构要结合实际需求,持续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合理规划实验室内部布局,适当增加相应仪器设备,保证及时出具检测报告;严控核酸检测质量,依法依规开展检测工作;持续开展人员培训,合理安排人员班次;及时将核酸检测结果通过“发热门诊候诊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到市级中心端,确保上传数据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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