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中央转移地方支付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部署,顺利推进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了《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卫职健〔2021〕341号)。2021年7月20日,市卫生健康委召开2021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启动会。会议对2021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围绕2021年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质量监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控制中心工作、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放射卫生检测报告质量监测及放射卫生检测能力比对工作以及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等项目工作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启动会上,市卫生健康委从“职业卫生工作干什么、为什么干、怎么干、干得怎么样”等方面对我市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提出要求。要求各项目单位和参与机构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高质量完成各项监测项目工作。同时,要以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为基础,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将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地、落实、落细。主动作为,注重质量,以切实有效的措施持续推进职业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
天津市将通过2021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的开展,扎实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切实保障职业人群健康,助力健康中国、健康天津建设。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市预防医学会分管负责同志,各区卫生健康委分管负责同志和职业健康工作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监督所主要负责同志和项目管理人员,全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相关负责同志等180余人参加会议。